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云南省審計廳于2022年5月至7月,對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云南體職學院)2019年至2021年財務管理及往來款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體職學院學生規模為7523人;學費、住宿費、生均撥款收入7 578.79萬元;在編教職工人數230人,支出總額4 620.75萬元;編外人員人數47人,支出總額318.63萬元,經費來源主要為財政撥款和非稅收入。云南體職學院無債務、擔保及各類欠款事項。
審計結果表明,云南體職學院基本執行了《政府會計制度》,基本保障了云南體職學院各項事業發展需要,但審計調查也發現,還存在財政結余資金未上繳、違規收費、學籍管理不精準等問題,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和規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方面發現的問題
1.學院職工交回讀博期間單位支付的財政撥款27.14萬元,掛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年末結余未上繳財政。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學院賬齡3年以上其他應收款17.15萬元未及時清理。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學院收取的職工房租收入16.99萬元列往來款科目核算,未納入單位收入核算。
4.部分代收現金管理不規范,未及時繳存單位銀行賬戶,累計發生額1670.58萬元。
5.截至2022年6月30日學院未將基建賬戶其他資產、負債并入單位賬套。
(二)學籍管理方面發現的問題
6.2019年至2021年度學院上報學籍信息存在學生學籍重復和學籍異動沒有及時錄入更新的情況,涉及學生共計133名399人次。
7.2019年至2021年度學院15名學生學籍不真實,獲取財政生均撥款48.6萬元。
(三)食堂管理方面
8.2019年至2021年學院違規向學生食堂承包方收取用水用電費,涉及金額44.75萬元。
9.截至2022年7月15日,學院未按要求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
(四)對外投資方面發現的問題
10.對外投資未履行評估及報批程序,合同中收益事項未約定,存在國有資產損失風險。
(五)資產管理方面發現的問題
11.固定資產實際盤點盤虧4套能量監測系統,盤虧固定資產原值約24萬元。
(六)兼職經商辦企業方面發現的問題
12.部分在職教職工違規兼職經商辦企業。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學院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存在違規兼職經商辦企業27人次,均未提出書面申請,也未經單位同意并進行公示。
(七)基建建設方面發現的問題
13.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體職學院校區建設無整體規劃,21個項目均未履行審批手續。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省審計廳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對財務管理問題,要求學院上繳結余資金27.14萬元,及時清理往來款、規范會計核算和現金管理;對學籍管理問題,要求學院上繳財政生均撥款48.6萬元,加強學生學籍管理,確保學籍信息準確;對食堂管理問題,要求學院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并將違規收取的水電費44.75萬元用于平抑基金;對外投資方面的問題,要求學院對資產進行評估,規范合同條款并履行報批手續;對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要求學院查明盤虧4套能量監測系統的原因,確保賬實相符;針對兼職經商辦企業方面的問題,要求學院按照規定及時整改;針對基本建設方面的問題,要求學院嚴格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確保建設程序規范。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省審計廳建議:一是嚴格執行《政府會計制度》,往來款核算要準確及時清理;二是嚴格遵守國家學籍管理規定,確保學籍信息更新及時,上報準確;三是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基本建設規定,規范學院基本建設管理流程。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云南體職學院積極整改。根據云南體職學院提供的整改資料,截至2022年11月25日,整改情況如下:
(一)對財務管理問題,學院已上繳財政結余資金27.14萬元,已完成16.99萬元收入核算不真實、代收現金管理和基建并帳問題整改,對17.15萬元往來款清理已完成6.365萬元整改,其余款項正在整改;
(二)對學籍管理問題,學院已上繳財政生均撥款48.6萬元,對學籍進行了全面清理,修訂了《云南體職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已完成整改;
(三)對食堂管理方面的問題,學院制定了《云南體職學院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實施辦法》,按規定設立了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已將收取的水電費44.75萬元用于價格平抑基金,已完成整改;
(四)對外投資方面的問題,學院制定了《云南體職學院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對合作協議進行了清查梳理,正在整改中;
(五)對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學院制定了《云南體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試行)》等5個制度,對4套能量監測系統丟失問題正在整改;
(六)對兼職經商辦企業方面的問題,學院制定了《云南體職學院專業技術人員校外兼職管理辦法(試行)》,按照規定完成了個人申請、學院公示及批準等程序,已完成整改;
(七)對基本建設方面的問題,學院已完成校區整體規劃工作,21個建設項目均列入校區規劃中并按照規定履行了上報審批工作,已完成整改。